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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給大師捐款想消災卻被雙規了
  王林承認:收了湖南貪官230萬
  記者7月7日獲悉,在偵辦湖南省交通系統巨貪、懷通高速公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原經理佘小年涉嫌受賄一案時,辦案機關曾去找過王林,而王林不僅表示“認賬”,還承認除150萬元外,佘小年另給他匯過80萬元。
  2011年年底到2012年年初,佘小年被雙規不久,辦案機關就找到了“大師”王林。
  王林對辦案機關稱,2010年,他在裝修蘆溪賓館時,佘小年“提出拿出一筆錢支付我搞裝修,方便我的朋友來這裡玩,住得好一些”。
  據佘小年本人供述,其是在2010年3月去江西蘆溪縣找王林“消災”的。回來後即打電話給某“中”字頭特大建築企業子公司的一位負責人,要其匯款150萬元給王林“修廟”。
  王林稱,2010年3月29日,他提供給佘小年的個人銀行賬號先後收到匯款兩筆,一筆90萬,一筆60萬,“是從湖南的銀行匯過來的,不是以佘小年的名字付的”。
  據悉,是佘小年將該賬戶告訴了上述行賄公司,行賄公司又讓兩個下屬施工隊套取出資金後,分別匯給王林。
  對於這150萬元的用途,王林一次對辦案機關稱是佘小年贊助給他“裝修(蘆溪)賓館”,另一次又稱是佘小年資助他“建廟”。
  “裝修蘆溪賓館”可能只是王林收錢的幌子而已。據記者報道,早在2007年,王林就已將蘆溪賓館及相關林地以420萬美元(約3400萬元)轉讓。
  王林還對辦案機關承認,除上述150萬元外,佘小年還向其匯過80萬元,同樣用於“建廟”。
  這80萬元,究竟是佘小年自己“掏腰包”,還是同150萬元一樣,也是指令行賄企業支付,目前尚不可知。
  據《東方早報》
  (原標題:給大師捐款想消災卻被雙規了王林承認:收了湖南貪官230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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